微型國家聯盟 Union of Micronations

公佈實施《微型國家聯盟媒體自由公約》

本人根據微型國家聯盟理事會第一次會議決定,公佈實施《微型國家聯盟媒體自由公約》。

一 主旨:保障新聞媒體採集和發布信息,並提供給公眾的充分自由。
二 微型國家聯盟支持會員國公私營媒體編輯自主及採訪自由,政府不可以任何形式阻礙、干擾或打壓媒體及資訊的流通。
三 傳媒從業員均應遵守各國的法律,就言論及內容承擔責任,達至真實、準確及相互尊重。
四 各成員國履行公約後必須制定法律保障傳媒及資訊自由。
五 如需修改要經過二分之一會員國同意。
六 自通過發佈日起實施。

微型國家聯盟秘書長 隆美爾